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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发布日期:2023-11-16 浏览量: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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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截止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申请。很多人对于失业补助金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一、失业人员在失业5个月后,还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36号)规定:

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并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疫情期间能否在线上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四川省失业人员网上申领途径:

(1)“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

(2)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

(3)国家社保平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

注:参保地在成都市的办事群众需咨询成都市12333申领途径。

三、疫情期间,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特殊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四、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川人社函〔2020〕136号、川人社办发〔2020〕71号等文件规定申领待遇的条件为: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补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当同时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实行“一门、一窗”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路”。

什么情形下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的工作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上文简单的介绍了失业补助金的政策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了解更多社保失业保险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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