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 6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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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江县永鑫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 6月11日—2021年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7-52696255775722
传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南江县永鑫电站
南江县下两镇铁尖村三社
南江县永鑫电站
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233.07万元,南江县永鑫电站为V等小(2)型坝后式水力发电工程,电站装机容量1890kW(3台630kW发电机),日最大取水流量为30m3/s。其中引水隧道长100m,宽4m,高4m,压力前池长10m,宽5m,深4.5m;电站设计水头8.0m,多年平均发电量901万kW·h,年利用小时数4767h大坝以上控制集雨面积1111km2,通过隧道将水源引至坝址下游的厂房发电,尾水汇入神潭河。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水电站生活污水经站内一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周边的林地施肥;发电机房尾水:发电生产用水非耗水型用水,为清净水,不产生污染,发电后通过尾水渠排入木门河右侧支流高桥河。项目废水不会对区域地表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水域功能。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食堂油烟:厨房灶台上方新增安装1台油烟净化器收集油烟净化后经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燃烧尾气经自带消烟除尘处理后,经排风系统收集由通风管道经排烟口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水电站格栅打捞垃圾袋装收集后放置于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电压油、废油品包装桶、含油废棉纱及手套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营运期各项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5、运营期:发电机位于独立砖混结构机房内,采取“机电设备基础减震,建筑物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将各类泵作基础减振等措施,站区四周绿化。
6、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在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2次网上公示,在四川科技报、国防时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在南江县下两镇铁尖村三社附近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项目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7、相关部门意见
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南江县永鑫电站地址选址意见的函(南国土资函〔2006〕9号);南江县水利局关于永鑫电站水资源开发使用权的批复(南水〔2006〕45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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